手机看新闻
[摘要] 4月14日,广州市南沙区 信息网公布《2017年南沙区义务 阶段 招生方案》。
定了!2017年南沙区 招生地段范围出炉啦!想知道今年南沙 招生地段及地段范围内的一手房楼盘,赶紧来一睹为快!
4月14日,广州市南沙区 信息网公布《2017年南沙区义务 阶段 招生方案》。
方案强调了公办 分配坚持以户籍为依据、人户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所能提供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 且父母拥有或父母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凡具有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向其户籍所在地 为其子女办理 ( )报名手续。
①有南沙户籍
具有南沙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或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户同住三年以上(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 ,且父母和适龄儿童在本市无房产),根据我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按适龄儿童户籍地所属公办 安排入读。
如 不足,则按购房(自建房)时间先后顺序(以房产登记查册表上的登记时间为准)录取,未能被 录取的适龄儿重,由区 局或户籍所在地 指导 统等安排就近入读辖区内公办 。
具有南沙区户籍,不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报名手续的,由区 局或户籍所在地 指导 统等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 。
②具有穗籍非南沙区户籍
具有穗籍非南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 ,如父母和适龄儿童在户籍区无房产,且在我区拥有合法房产,由区 局或居住地所在 指导 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 。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