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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百年毒誓禁通婚 如此愚昧为嘛还没被月亮消灭

发表于2015-05-20

就在我们增城,两个只有一路之隔的古村—西洲村与夏埔村,因为一百年前的宿怨纷争,双方发下毒誓“互不嫁娶”。这个百年毒誓禁通婚如同一条鸿沟不可逾越,让不少真心相爱的年轻男女难成眷属。虽然在中国农村地区还保留着各种风俗习惯,有合理有不合理的,这个还能理解,这么狗血的东西还真是头一次听说,内伤了~~




在我国《婚姻法》中明确提出只有以下情况禁止结婚: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两个村的男女彼此相爱,只要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他们结婚就是合法的,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是以誓言为标准“棒打鸳鸯”。此外,在《婚姻法》中还规定:“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两村男女 “互不嫁娶”的誓言无疑是影响正常男女间自由恋爱的阻碍,既不科学也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发表于2015-05-20

现在农村还有很多不合理的风俗

发表于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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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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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5-20

什么风俗这么离谱

发表于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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