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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有望接管物业维修金

发表于2014-09-03

《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正在重启完善修订的过程,并已进行了局部征求意见,未来有望向社会正式公布。

 

广州目前有130亿元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至今绝大部分仍然处于“沉睡”状态,使用率只有1%。根据正在重启修订的《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专项维修资金未来拟划转小区业主大会实行“直管”。对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将由业委会负责实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可自行实施或委托物管实施,也可向物管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广州拟在天河和荔湾等区域选条件较成熟的小区试点业委会“直管”专项维修资金。

 

《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新规

 

一、使用:采用电子表决等形式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和电子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

二、:可以用于购买国债和定期存款

未来业委会可委托专户管理银行存放小区的专项维修金,并且以业委会为账户名开立专户。在保证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按照规定用于购买国债和定期存款。

三、救命:电梯发生严重安全事件时刻申请紧急使用

当物业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形的,组织实施单位可申请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发表于2014-09-03

如果真的可以交给业主自己管理,真的太好了

发表于2014-09-03

希望公积金也能由个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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