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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猛料、猛料!黑恶团伙珠投康景跟踪监视业主-----胜过谍战大片(转贴)

发表于20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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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1-17

黑恶势力珠投康景违法犯罪,铁证如山!

发表于2014-01-21

小心呀!特别是维权业主要小心!

发表于2014-01-22

谁监视俺,被俺发现,就当贼打!

发表于2014-05-09

生活在黑恶团伙控制的小区,就要准备得到这些“待遇”!

发表于2014-05-10

黑恶团伙珠投康景真是不择手段啊!估计在审判这一黑恶团伙时还会有更多滴料!我不想看朱孟依在法庭上大哭的样儿,只想看秦彤和秦川平两兄弟在法庭上哭爹叫娘的样儿!

发表于2014-05-13

黑恶团伙的罪证!

发表于2014-07-02

[社论]“黑”“腐”兼治,基层反腐任重道远

作者:南都社论

  • 日期:[2014年06月30日 星期一]
  • 版次:[AA02]
  • 版名:[ 社论 ]
  • 稿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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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


    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颇引人注目的是,通知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这意味着,一场打击基层涉黑涉恶的行动将逐步展开。

    关于地方黑恶势力的报道早已屡见不鲜,势力大、危害广是它们的普遍特征,民众对此有切身体会,要求打击的呼声此起彼伏。不过,不同群体对于黑恶势力看法存在差异,由此也产生了不同的治理策略。一般而言,民众不满现状,期待的是运动式的治理,通过打击黑恶势力本身来换取一方安宁。而在媒体和学界的视野中,他们往往倾向于分析黑恶势力的生存环境,尤其注重他们与地方权力的隐秘联系。一种颇为普遍的观点是,基层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借助自身权力称霸一方,是地方黑恶势力发展的重要诱因,因此在后者看来,加强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将有利于改善地方治理,提升民众安全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武伯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供一组数据,认为保守估计现在我国涉黑组织成员不下百万人。他提到,家庭宗族型的黑恶势力在目前较为普遍,在县乡村发展得比较快,有的村委会已成为某个姓氏家族的势力范围。地方黑恶势力的特征,通常表现为“黑”“腐”相连,基层干部充当保护伞。在研究者看来,“黑”“腐”兼治,突出纵深打击,并保持高压态势,是今后地方治理的基本策略。

    现实生活中的治理基本强调标本兼治,经过运动式的打击行动,黑恶势力的确有所收敛,至于突出打击保护伞,其重要性自然也不能被忽视。此次通知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从形态上看,它强调的是针对性,即围绕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无论从直接的效果还是长远的目标实现看,都值得期待,对于饱受黑恶势力困扰甚至威胁的民众来说,它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具体来说,这样一个整治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动,其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行动试图惩治民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民众有望从黑恶势力的威胁中解放出来,地方治理秩序或能由此趋于正常化,地方的公平正义亦可因此彰显;其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不仅助长黑恶势力,通常也意味着本职工作的缺失,专项行动通过正本清源,继而让有能力和有服务精神的干部主导地方治理,将推动解决基层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接下来惟愿行动能够深入全国各基层,还民众安全与希望。基层干部腐败是近年来较为突出的现象,不时有媒体报道基层干部的腐败案例,其腐化细节与危害,无不让人汗颜。在人们的固有印象中,权力越大,腐败的危害越大,因此衡量反腐败的决心与成绩,主要是看“打老虎”。这种偏好有其理由,但客观上却可能导致忽视基层腐败现象。其实,如果意识到两种腐败形态的不同危害,以及两者的迫切性与必要性,就不会出现孰轻孰重的问题。打老虎与拍苍蝇,惟有齐头并进,“对腐败零容忍”这句豪言壮语才会散发出光辉,民众的福祉,社会公平正义,才可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彰显。


发表于2014-07-02
有领导、有组织、有体系、有黑金来源,有黑恶手段、有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珠投康景不是黑恶势力,难不成是进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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