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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英豪花园管理处计划在小区喷泉旁的绿化带兴建垃圾车停放间,此举严重损害业主权益

发表于2015-04-22

 

  本月416日,英豪花园管理处在英豪花园二街11号张贴一份公告,公告内容大致为:英豪花园管理处计划在小区喷泉旁的绿化带兴建垃圾车停放间,并要求业主在15天内作出反应,否则视作同意在绿化带兴建垃圾车停放间。此举严重损害了英豪花园广大业主的权益,请英豪花园管理处听从广大业主意见,重新评估,不要一意孤行!

英豪花园广大业主的意见如下:

1. 强烈要求英豪花园管理处在未与英豪花园广大业主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兴建垃圾车停放间。

2. 在小区喷泉旁的绿化带兴建垃圾车停放间,严重破坏了英豪花园小区的美感,严重破坏了小区绿化。

3. 在小区喷泉旁的绿化带兴建垃圾车停放间,将严重影响附近业主的身体健康;其散发的恶臭将令附近的业主寝食难安。

4. 强烈建议英豪花园管理处应该积极响应广州市政府倡导的垃圾分类,减少垃圾车的使用等有效方式处理英豪花园的生活垃圾问题,必要时咨询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参考其意见和其它小区的成功做法。

5. 英豪花园广大业主保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请大家一起到管理处反映意见,否则一旦建成,将是永久性的灾难!这个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请务必参与!

发表于2015-05-30

这些年‘管理处’类是的事干的少吗,没有约束它们的群体和人员,我们这些个体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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