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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比前5年年均供应量提高22%;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限售年限从满2年延长到满3年;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
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比前5年年均供应量提高22%
《意见》表示,广州今后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适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信息,全年分三批次集中出让住宅用地,全面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序推进落实《广州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34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5%,比前5年住宅用地年均供应量提高22%。
广州还将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意见》指出,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在竞买人土地竞拍时签署理性竞价承诺书,对非理性竞地价、房价的企业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监管。同时,通过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加大租赁住房的供应力度。加强土地供后管理,加大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捂地囤地行为,有效引导土地市场预期。
2、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限售年限从满2年延长到满3年
广州加强精准施策和分类管控,《意见》指出,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到满3年。执行时点延续以往做法,即4月2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4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同时,《意见》要求,各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投机购房行为。严格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要求各区从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3、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
为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广州按照《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针对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意见》要求,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意见》还表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贷管理,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和住房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加大收入认定标准、债务收入比的核查力度,严防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客户的借款用途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借款合同中要求借款人不得挪用借款、私自改变用途,要求借款人不得将借款用于房地产市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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