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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7日,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了 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2002年 令100号),决定北京市购房契税再次下调。
个人购普通住宅税率降为1.5%
17日,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了 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2002年 令100号),决定北京市购房契税再次下调。
通知规定,首先,我市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凡在2002年7月1日之后缴纳契税的,一律适用3%的税率。
第二,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在3%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也就是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降为1.5%。别墅、度假村以及每建筑平方米价格超过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一倍以上的为高档住宅,不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其他住宅为普通住宅。京财税[2001]1511号第二条的规定同时废止。这个规定改变了以前按面积是否超过120平方米来制定分段税率的计税方式,改为按照住宅的档次(名称、单价)来制定税率。
除别墅、度假村以外的高档住宅,每建筑平方米价格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平均住宅房价为基础。上年度平均住宅房价的执行时间,从市统计局公布统计数字时间的次月起执行。
第三,通知还规定了减免契税的政策。根据《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第七条,凡1999年7月13日之后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 征用、占用,被拆迁人在 发布拆迁公示或拆迁许可证后,重新签订土地、房屋权属合同的,其购买价格没有超过货币补偿额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纳税。
个人出租房屋需交税费
近1个月给12366北京地税热线打电话的纳税人越来越多,而其中159人的问题都是向纳税服务 咨询,关于个人按市场价出租房屋如何交纳税费问题。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京地税地[2001]514号文件规定,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收入按照综合征收率征收,综合征收率包括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费附加。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凡是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在800(或季收入在24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而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在800(或季收入在2400)元以上的,房地产坐落在城八区的综合征收率为7.3%;房地产坐落在郊区、县城、镇的综合征收率为7.24%;房地产坐落在其他地区的综合征收率为3.12%。此外,个人所得税按照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10%征收,土地使用税则按照房屋所在地土地所属级别缴纳。
北京市购房契税 土地 税增幅超15%
受承办2008年奥运会的影响,我市房地产 迅速。市地税局地方税管理处17日透露,截至目前,我市土地 税入库税款5660万元,同比增长幅度达到153%。
据介绍,土地 税收入形势良好,一方面归结于受中国加入世贸及北京承办2008年奥运会的影响,房地产 迅速,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于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自7月份以来,我市连续出台了两个关于加强土地 税征收管理的文件,对土地 税的登记、申报、预征、清算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