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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的,可以打12345投诉。超出部分有希望退回。

发表于2017-05-08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穗府办函〔2016〕146号



“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同时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已经购买的同志们,如果销售价超过备案价。请打12345投诉.


备案价是多少,已经购买的,应该都清楚。超过备案价格购买的,可以打12345投诉。超出部分有希望追回。


发表于2017-05-08

自己顶一个

发表于2017-05-08

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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