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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万强迫业主签放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声明合理吗

发表于2014-09-24
标签:北科强迫业主签放 房产证 商品房买卖 万科 业主 


本人购 套B16栋北部万科城商品房。今日接到通知说要前往二沙岛万科中心办理
房产证手续。

到那后万科工作人员首先拿出一张声明要我签字。一看上面写着“本人自愿放弃XXX”。工作人员解释说,小区已有一本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个人不办今后也不会影响商品房买卖。如果本人坚持要办,那就还需缴纳1500元办证的费用。对此,本人顿时感到困惑不解。

我买万科房子时一次性付完所有款项。并且包括万科当时委托办理房产证的律师楼,我记得付款时我都已付了5-600元的代办有关证件的费用。

现在应该是我签字把有关证件领取的时候,万科突然拿出这张要我声明放弃XXX权利的文件好像是很不合常理。由于这涉及到有关的法律规定,比较专业,本人不知如果处理。希望所有业主对此应予以关注,也希望熟悉相关规定的业主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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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9-24
我也预付完了,我觉得万科这样是违法的!想不到那么大的公司还要钻什么空纸,是不是逃税?还是房产实名后有什么压力?
发表于2014-09-24

我咨询过专业律师,此证必须办理后房产证才完整,因为清远市的房产证与国土证是分开的。办与不办你自己睇着办。

发表于2014-09-24

奸商

发表于2014-09-24
我是做房地产行业的,我认为国土证没有必要办,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跟今后的房屋买卖没有关系。我跟人没有办
发表于2014-09-25

在中国土地使用证就等于拥有土地支配权,土地上的物业任由你支配。房产证只是证明你物业权,但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如果不办土地转让的话,地的使用权归万科。你没有土地使用权,以后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简单的说,就是万科租地给你盖房子,而且没有时间规定。万科随时可以叫你把房子搬走。万科倒闭了,地皮就会作为公司资产被拍卖。到时,地皮买家就会跟你打官司。一定要办,这个钱不要省。

 

 

发表于2014-09-25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09-24 22:26:19写道:
5楼

我是做房地产行业的,我认为国土证没有必要办,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跟今后的房屋买卖没有关系。我跟人没有办

 骗子

发表于2014-09-25
楼主你的《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第九条是怎样写的?拉出来给大伙研究研究!这条款应该有说明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权责问题的!
发表于2014-09-25
引用:搜房网友在2014-09-25 07:56:54写道:
8楼

楼主你的《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第九条是怎样写的?拉出来给大伙研究研究!这条款应该有说明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权责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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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9-25
这是小城镇的特产,广州两证合一,广州为何要两证,如在清远只办一个,就怕万一,又变一个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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