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摘要] 一首凉凉送给发展商!清远住建局发布新规,禁止备案价上浮
9月25日,清远住建局官网挂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将不允许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上浮和房价备案后不能申请提高备案价,说人话就是“对不起了,以后备案价多少就卖多少,就算市场再好,你项目也不能涨价卖”。
下面是通告原文:
一、取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清建〔2017〕143号)关于“备案价格允许在适当区间上浮和房价备案后申请提高备案价格”的相关规定。
二、将《清远市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及信息公开办事指南》第二条第(三)项:“…申请人取得相关价格备案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则该次价格备案视为无效”规定中,5个工作日更改为10个工作日。
对比下2017-06-12年发布的政策原文:
在广清同城一体化概念提了这么多年之后,广清轻轨明年或将实现通车,这是实质性一步,一生活圈的建立,也势必吸引越来越多的广州人,特别是临近清远的花都人民前往清远买房置业,毕竟,对比下大广州的房价,清远还的确是个洼地啊。但,限制涨价,眼看利好即将兑现,发展商的心估计都是拔凉拔凉的!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字